国际法委员会《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 (第 36、42、48-49、50、52 条)规定了其中一条途径:受影响的国家可以采取“维护其权利所必需的紧急反措施”,迫使俄罗斯停止正在进行的侵略和暴行。合法的反措施包括第三方“暂时不履行”通常对俄罗斯承担的国际义务,只要这些国家发出通知,坚持要求俄罗斯履行其公认的法律义务,提出与俄罗斯谈判遵守义务,并继续遵守国际法规定的所有其他适用义务。
适度和可逆转地取消俄罗斯中央银行资产传统上享有的主权豁免,以促使其停止持续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国际法并未要求对那些公然试图改写主权边界、表现出对主权蔑视的侵略国给予绝对主权豁免保护。为了证明国际法并未这样做,联盟伙伴从两年前开始对俄罗斯中央银行资产实施全球冻结,从而有效地否认了这种限制。历史先例表明,任何对国家司法行动的主权豁免限制都不会阻止多边行政行动否认中央银行豁免作为合法的集体对策。行政部门重新指定那些可能控制中央银行资产的人并不违反主权豁免。1990 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时,美国和欧洲国家将伊拉克国家资产放入赔偿委员会基金,以补偿伊拉克受害者因伊拉克非法入侵而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2021 年 8 月,美国同样在瑞士设立了阿富汗基金,以防止央行资产落入塔利班控制。英国政府同样允许瓜伊多政府(而非马杜罗政府)获取位于伦敦的委内瑞拉央行资产。
俄罗斯发动并实施了一场公然非法的战争,现在也不能以央行资产 澳大利亚资源 享有主权豁免而躲在国内法院管辖范围之外。主权豁免原则的目的不是允许普京以侵略、战争罪和大屠杀侵犯乌克兰主权,然后转身援引俄罗斯作为主权行为者的“绝对”法律保护。国际法委员会第五十条明确将主权豁免排除在合法反措施“不得影响”的国际法基本准则清单之外,因为将其纳入将构成“准禁止反措施”。比利时和瑞典的国家法院最近对央行资产的使用方式与中央银行职能不一致时的主权豁免进行了缓和。暂时解除对俄罗斯冻结资产的主权豁免同样会警告各国,当它们使用这些资产资助大规模公然的战争罪和侵略行为时,不要指望国内法院给予绝对豁免。
在此,乌克兰的迫切和特殊情况证明有必要揭开普京的豁免面纱,不是为了施加惩罚或对过去的不满提起诉讼,而是为了结束其非法侵略和暴行。暂时和可逆转地废除俄罗斯的主权豁免权将与俄罗斯的侵略和暴行以及拒绝为其非法破坏支付赔偿的行为相称。根据《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和习惯国际法,所涉违法行为——对邻国主权国家的非法武装攻击——非常严重,以至于赋予第三国使用武力作为集体自卫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