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区要求与领土之间存在先前的关系才能获得所提供的服务的情况并不少见,并且关于这些政策,宪法法院已经概述了大区社会福利法规的界限。政府对利古里亚和威尼托两个地区法律的上诉为我们重回这一主题提供了机会,这两项法律以居住一定年限作为获得地区福利的优先标准,这些福利具有明显的福利内涵,尤其是公民自己能感受到的:分配议会住房和进入幼儿园。
具体而言,利古里亚立法(第 13/2017 号区域法第 4 条第 1 款)规定,为了分配公共住宅,法律规定的非欧盟国家公民的要求(即拥有居留许可或至少两年的结合工作活动的居留许可)被“在国家领土上连续至少十年”的定期居住所取代。艺术。 1,第 1 款,威尼托地区法律 n。但是,第 6/2017 号法令规定,在残疾儿童之后,父母即使不是连续居住在威尼托,或者在威尼 西班牙号码数据 托连续工作(包括中间的裁员、流动或失业期)至少十五年的儿童可以优先入读幼儿园。
此类规定的排他性歧视效果是最明显的合法性缺陷,尽管并非唯一缺陷:尽管存在差异(在第一种情况下涉及居住地的国家层面,不是一般要求,而是只针对非欧盟公民),但法院的论述拒绝了与多种参数相关的法律不合理性的规定。
在發送中。 n. 106/2018,利古里亚条款违宪是由于违反了第 106/2018 条。宪法第 117 条第一款,与第 2003/109/EC 号指令(由第 3/2007 号立法法令实施)形成鲜明对比:事实上,欧洲法律承认在成员国定期居住至少五年的第三国公民的长期居民身份,并规定他们在享受社会服务和福利方面与公民平等,其中在文字上包括分配 ERP 住房。然而,合理性审查发现了一个漏洞,即内部适应立法本身规定了在长期居民获得此类住宿的程序方面有例外的可能性,并为此要求“证明外国人在国家领土上实际居住”。法院回顾说,对第三国国民的领土扎根要求本身并不违宪,但必须“控制在非任意和不合理的限度内”:在这种情况下,地区立法者设定的居住期限不成比例,其对整个国家领土的参数化不一致,导致该地区引入的减损无可避免,“导致了对非欧盟公民的变相歧视”。
“先扎根”?进入公共住房和日托中心的违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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