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按照其现行的沟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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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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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按照其现行的沟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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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 4 条及以下条款的修订,特别是第 4 条之三的引入,采用了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参与的双轨制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由 Tania Groppi(参见ConsultaOnLine 上的报告)和 Giampaolo Parodi 的报告提出,重点是将意大利的实践与一些比较法经验进行比较。

除了德国宪法法院现行的程序外,新的第 14 条之二关于听取第三方专家的意见似乎受到了 Valeria Marcenò报告的建议的启发,他认为,判决的开始更多地是为了满足法院获取事实要素和技术信息的需求,而不是满足民间社会参与的真正需求,因此建议将专家获取信息正式化,这在德国宪法法院的程序中很常见。今天主要通过非正式渠道进行,并有可能在听证会期间安排听证会。


1 月 11 日新闻稿中的透明度和对话。对透明度和对话的渴望最终在这些程序创新的传播方式中清晰地体现出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对ni的修订之前,先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份新闻稿,该新闻稿旨在供新闻界阅读,进而面向比行业专业人士更广泛的受众。为此,法院为新闻稿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标题——“法院开放心扉,倾听公民社会的声音”,旨在彰显 荷兰号码数据 法院对开放性的渴望。从走进监狱和学校,到本文所述的程序创新,再到其他沟通举措,法院希望向公民展示其作为权利保障者的角色,同时也是社会团体的代表,这个社会团体不仅能够解决法律矛盾,还能接受公民社会的要求和论点,在这个时代,法院越来越多地被要求就影响我们所有人日常生活的问题作出决定。


迈向更加开放的宪法进程。这些修正案生效后,在向民间社会开放法院方面具体会发生什么变化?在干预方面,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意外:由于改革将既定的判例法编纂成法典,唯一的新颖之处应该在于,至少在短期内,我们不应该期待出现可疑基础的波动,例如最近允许一些指数实体进行干预的波动,这些实体似乎不满足直接与判决相关的合格权益所有权的要求(参见 UCPI 的干预,判决编号 180/2018,以及国家公证人委员会的干预,判决编号 13/2019);现在可以受理此类案件,但需按照艺术规定通过法庭之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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