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齐乌斯·维尔德哈伯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去世,他在《欧洲人权公约》(“《公约》”)建立的人权保护体系历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他于 1991 年当选为欧洲人权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法官,并在《公约》最初成立的法院的最后几年任职。当时,法院仍与欧洲人权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属于两级体系,后者充当过滤机构。当时,只有有限数量的案件由委员会或相关国家提交给法院。《第 9 号议定书》于 1994 年 10 月生效,使申请人能够将案件提交给已批准该议定书的被告国的法院。
当时的法院可以说是一个“绅士俱乐部”,因为维尔德哈伯取代了一位女法官丹尼斯·宾德舍德勒-罗伯特,法院中只剩下一位女性,即来自瑞典的伊丽莎白·帕尔姆。但这是一个由一些非常杰出的律师组成的俱乐部,无论是 阿塞拜疆 WhatsApp 号码数据库 法官、学者还是从业者。在这种稀薄的氛围中,维尔德哈伯凭借其国际法背景蓬勃发展。他加入了鲁道夫·伯恩哈特和尼古拉斯·瓦尔蒂科斯等杰出的国际律师的行列。这些年来,他一直是巴塞尔大学的国际法教授,并在 1992 年至 1994 年期间担任该大学的校长。这是“旧”法院的一个特点,其成员经常在担任法院法官的同时从事司法或学术事业。维尔德哈伯处理公约问题的一个特点当然是深刻理解国际法官必须补充而不是取代国家法官的方式。尽管辅助性原则在法院的判例中长期占有重要地位,但其重要性并未一直得到认可,但他却是该原则的狂热支持者。
1998 年 11 月,《公约》第 11 号议定书生效,对公约机制进行了重大重组,正如最初设想的那样。通过取消个人请愿权的选择性和法院的管辖权,以及废除部长委员会的裁决作用,实现了系统的全面司法化,同时用一个全职法院取代了两级结构。这需要合并两个秘书处,即法院书记官处和委员会秘书处,每个秘书处都有不同的文化和工作方法,更习惯于以某种程度的竞争,甚至是不信任的态度看待对方。他们不同的工作方法反映了他们在公约体系内的不同角色,书记官处习惯于协助对相对有限的案件做出广泛论证的判决,而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做出不可受理的决定。新机构被要求将委员会的筛选功能与对可受理案件的实质进行裁决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