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共合同市场的对话

Explore discuss data innovations to drive business efficiency forward.
Post Reply
mostakimvip04
Posts: 10
Joined: Sat Dec 21, 2024 7:21 am

与公共合同市场的对话

Post by mostakimvip04 »

观察和分析市场与政府在公共合同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准确的观察,特别是对供应商的观察,是相关的,因为这些人对政府的行为会产生值得考虑的后果。

这篇简短文章的目的是反思一些强调市场在招标和行政合同中的作用重要性的观点。说到投标,首先想到的是管理——如何计划招聘、进行市场调查、准备通知——但这个过程要深入得多、更微妙,因为有必要了解公司活动的影响在这流动中。


需要分析的方面之一,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中,是指通知所固有的要求,导致提案价值的增加和竞争力的限制。有关提案、样品保证或交货时间紧张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报价上涨。同样,如果通知包含不相关的要求,缺乏正当理由,例如强制性技术访问,则可能会限制竞争力。


这是因为,按照惯例,供应商在准备提案时,会研究这些要求,分析通知,估计撰写提案的费用,并根据流程中涉及的成本检查是否值得参与。


谈及与市场的对话,不只是与供应商的开放和融洽,更要明白政府是通过通话工具与市场“对话”!任何强加不正当责任的条款都可能导致更高的出价、取消投标人以及在条款充满非法的情况下提出质疑。因此,主管部门在准备通知时需要注意,避免包含限制性和不必要的条款。


以与合同目的不相符的方式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可能会导致优秀投标人被剔除。需要记住的是,招标的目的之一是达成更有利的提案,旨在吸引更大的竞争力,而不是限制潜在的利益相关方。


强调第 11 条 - 招标过程旨在:

I - 确保选择能够为公共行政部门产生最有利的合同结果的提案,包括在对象的生命周期方面;

II-确保投标人之间平等对待,以及公平竞争;

III - 避免定价过高的合同或价格明显无法执行的合同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定价过高的情况;

四——鼓励创新和国家可持续发展。



由于公共利益高于私人利益,政府享有在行政合同中规定过高条款的特权。但不保 贷款数据10000包 证能够任意行事,限制承包商的权利。例如,不当扣留付款、不合理的单方面变更或到期未付款,以及未能在正确的时间进行测量(NIEBUHR. Joel de Menezes. Licitação Pública e Contra Administrativo. Belo Horizo​​nte: Forum, 2023. p. 11)。 851)。

Image


核心问题不是特权的使用,而是特权的滥用(NIEBUHR. Joel de Menezes. Licitação Pública e Contrat Administrativo. Belo Horizo​​nte: Forum, 2023. p.852)。纳入限制性条款会给双方带来不良后果,既对未能参与竞争的公司,又对未能履行良好行政合同的政府造成不良后果。


第 14,133/21 号法律认识到与供应商对话的重要性,带来了一些有趣的工具,可以加强市场开放,旨在提高竞争力和透明度,这在每个招标程序中都是必要的。立法者的目的是拉近市场的距离,成为合作伙伴、盟友,以提高公共承包方面的专业知识。


例如,新法律第21条规定,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会和磋商,以了解市场、寻求与公司交谈并为其招聘添加相关信息。第 21 条规定: 在事先获得相关信息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可以至少提前 8(八)个工作日召开公开听证会,无论是现场还是远程以电子形式,就其打算进行的招标举行公开听证会,包括初步技术研究和招标公告的要素,并可供所有相关方表达。单段。政府还可以将投标书提交给事先的公众咨询,将其要素提供给所有感兴趣的各方,他们将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建议。


在这种更加贴近市场的趋势下,新法还在辅助程序清单中规定了第三条。 78,意向表达程序——PMI。当主管部门有需要但难以确定适当的解决方案时,可以使用此工具。因此,通过发布公开征集通知,政府要求私人市场开展研究、调查、调查和项目,以寻求有助于公共相关问题的创新解决方案(第 14,133/21 号法律第 81 条)。


不仅是 PMI,而且综合承包、半综合承包、竞争性对话、可变薪酬和效率合同,都是寻求吸收市场专业知识的工具,而不是由政府掌握(托雷斯。罗尼·查尔斯·洛佩斯德。公共招标法圣保罗:Juspodivm,2022 年第 13 版评论。

此外,第 14,133/21 号法律第 1 条规定。第 153 条规定,可以修改合同以允许采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对话不仅代表了政府对倾听市场解决方案的开放态度,而且还代表了合同草案中包含仲裁条款等情况——这是一种良好的做法,向市场表明,当存在冲突时,政府试图解决冲突,比司法机构更快、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可以使用替代手段来预防和解决争议,特别是和解、调停、争议解决委员会和仲裁。


在制裁方面,众所周知,当投标人或承包商的行为被视为侵权时,公共代理人有责任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政府不这样做,除了追究被遗漏的公务员的责任(第 2077/2017 号规则 - TCU 全体会议)外,不负责任的投标人还会继续参加竞争并犯下违法行为。制裁程序实际上是规范招标环境的一种工具,因为它惩罚信誉不佳和欺诈的公司,从而损害合同的有效性(BARCELOS. Dawson; TORRES. Ronny Charles Lopes de. 国有企业的投标和合同:投标和合同)第 13,303/2016 号法律的合同制度。2.ed.萨尔瓦多:Juspodivm, 2020.p.585)。


有必要了解制裁的教学性质。当行政程序启动并通过实施某种制裁而结束时,向市场传达的信息是,如果发生违规行为,不负责任的投标人将受到制裁,从而排除任何违反合同或损害项目进展的可能性。投标。


供应商是与公共行政部门关系中的基本主体,有必要了解他们的行为对招标程序流程产生的影响。与公司的对话和和解是有益的;他们可以而且应该帮助机构建立更可靠的流程,因为他们了解自己销售的产品和服务。将市场专业知识纳入招标有利于整个承包宏观流程,提高竞争力并最终签署更高效的合同。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