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塵埃落定後,一些公司將在 COVID-19 中倖存下來,一些公司將蓬勃發展。那些在過去 30 年裡故意忽視第三次工業革命的人將會死去(其中相當多的人已經死了: 看看這張令人毛骨悚然的新冠病毒導致的破產圖表)。
那麼,勝利者與 波蘭 WhatsApp 負責人 倖存者的差別是什麼?當然,獲勝者將擁有「堅實的策略基礎」、「靈活的品牌劇本」、「現代行銷框架」和「敏捷的組織結構」。但是,當我們剖析通用流行語“賓果”時,它實際上意味著什麼?
顯然沒有萬能的成功秘訣。但是,透過消除所有行銷變數並使常數可見,可以開發合理的代理。這些常數可以說永遠不會改變,應該感覺很簡單,因此可以作為成功行銷的最終的、不可動搖的真理(或公理)。
成功行銷的三個公理是:
創造有用的體驗
傳達一個簡單的承諾
輕鬆存取兩者
公理#1:創造有用的體驗
以此為出發點是無可爭議的。但認為這是(無論如何)「基本」的想法是錯誤的。將某種體驗(產品或服務)認定為「有用」只是確定「產品與市場契合度」的一種更簡單的方法——創投是潛在商業成功的寶貴先決條件。它意味著為新的或現有的(理想情況下未解決的)消費者問題提供有競爭力的(理想情況下是優越的)解決方案,為此將有足夠的市場來建立可持續且有利可圖的業務。
為了讓體驗變得“有用”,品牌需要具備:
深入了解(相關) 消費者需求以及滿足或未滿足這些需求的市場。例如,Instagram 屬於娛樂業務,與 Netflix 和任天堂的競爭就像與 TikTok 和 YouTube 的競爭一樣。
最小 可行產品,充分(消費者明顯)滿足需求,並使品牌在市場上有利可圖。例如,Instagram 的 IGTV 產品是基於興趣的零食影片需求的不錯的解決方案。
確定一個足夠規模、可尋址的消費者 目標群體,表達(滿足或未滿足)需求,並渴望獲得體驗。例如,IGTV 的目標消費者可能是希望激發熱情的 18 至 34 歲 YouTube 用戶。
圍繞著體驗如何滿足目標群體的需求,建構引人注目的、適銷對路的 價值主張。例如,IGTV 的福利傳播可以圍繞著「為您的熱情提供持續、個人化的影片靈感」。
輕鬆無摩擦的 消費生態系統 ,強化消費者需求,有效補充體驗慾望。例如,IGTV 根據過去的消費模式和興趣偏好向用戶通知新內容。
要讓某些東西真正「有用」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問題肯定在於細節,但許多品牌已經在上述第 1 點和第 2 點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