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做法与国会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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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py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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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做法与国会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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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ian Vermeule是哈佛法学院的法学教授,他与 Eric Posner合著了《恐怖的平衡:安全、自由和法院》 。他们的书探讨了紧急状态下的立法周期,并认为,当政府努力提高国家安全时,应该给予它们在紧急状态和战争时期调整政策和自由的广泛自由。Vermeule 上周也为博客撰写了文章,请点击此处查看。

最近,布什政府将其无证监视计划提交外国情报监视法庭 审查,此前曾极力辩称没有必要这么做。目前尚不清楚政府到底要求法庭做什么,政府含糊其辞地提到了“新的法律发展”;但我们假设政府的动机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避免司法和立法对该计划的合法性进行检验,方法是使诉讼变得毫无意义,并削弱国会监督的动力。在有关敌方战斗人员拘留的诉讼中,政府有时也会采取类似的策略,比如将何塞·帕迪拉从军事拘留所转移到刑事司法系统,以使未决诉讼变得毫无意义。许多批评家认为这些行为令人反感。真的是这样吗?恐怖平衡 1


有时批评者会抱怨政府在公开辩论中提出法律立场、鼓励其辩护者发言,然后通过避免法律对抗而改变方针,这削弱了其可信度。然而,如果批评者抱怨政府错误估计了改变方针的政治成本和利益,人们会疑惑为什么批评者比政府本身更有资格做出这样的荷兰电报数据库 评 估。提出这种反对意见的批评者很少提及改变方针的好处,例如消除国会监督不力或法庭败诉的风险。从政治角度来看,认为好处大于信誉的损失似乎是相当合理的。

更有趣的是另一种反对意见:政府违反了宪法规范,逃避了对其计划合法性的正式判决,从而逃避了责任。根据这种观点,由于政府“的目标是防止法院明确指出总统的行为是非法的,他的行政权力理论是自私自利的胡说八道”,政府就像一个在挑战面前退缩的邻里恶霸。私人诉讼当事人通常可以通过和解来避免造成不利的先例,但并非总是如此,因为先例是一种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财产。无论如何,行政部门不是普通的私人诉讼当事人,它有更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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