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是当今世界最强大、最具影响力的机构之一,但学者们对此的理论研究却相对较少。随着威胁和挑战的不断增加,现在是提出有关商业理论问题的宝贵时机。我们与《商业人士》一书的作者 Eric Orts 坐下来讨论如何以理论的方式批判性地思考商业机构。
目前商业理论中最紧迫或最有争议的问题是什么?
(1) 越来越多的人呼吁企业参与解决全球问题。这包括“混合型社会企业”的出现,这种企业将营利目标与社会或环境议程相结合。换句话说,他们试图将以营利为导向的商业思维原则应用于解决大规模问题,例如提供新的农业服务、水卫生技术或改进的可持续产品。许多新的商业企业都关注世界上的贫困地区——而此时,世界上“富”与“穷”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2) 当今大型公司和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的现行做法受到哪些社会理论的影响?将公司治理简化为委托代理模式(将“委托人”视为股东,“代理人”视为经理)的简单经济理论已经变得过于有影响力,并为日益不平等的高管薪酬水平提供了不明确的依据。许多通常态度平和的评论家称,最近的高管薪酬水平(尤其是在美国,美国是这些理论的主要来源)“令人愤慨”,甚至“令人发指”。但迄今为止建议的改革似乎仍停留在过时的理论中。我认为,重申本质上是法律的理论可以更准确、更现实地说明公司内部的社会力量,这些力量合谋在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的情况下造成薪酬结构极不平等。如果有政治意愿,法律也可以提供一种纠正这些问题的手段。即使没有外部法律变革,让更多人接受经济理由也可能具有实际价值。
(3)商业公司应被认可主张哪些合法权利?在美国最高法院就“联合公民”案 工程师数据 作出判决后,这个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商业公司如何融入商业在政治中的角色概念?是否应施加限制,如果是,限制是什么?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另一个案件涉及公司作为“法人”对违反国际公认人权的潜在责任,特别是当侵权行为可能发生在公司“母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时。这些都是非常困难的问题,如果不清楚地了解商业公司到底是什么,就无法回答这些问题。
在美国和许多英语国家(以及欧洲大陆和其他地方,但程度较轻),被称为“法律与经济学”的法学流派已经牢牢控制了该国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领先的法学院和商学院。我们这些主要在商学院任教的人认识到,经济学学科中有许多重要的论点和理论立场。
在我看来,这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包括美国的放松管制,最终导致金融过度膨胀,引发了 2008 年的大信贷危机和随后的大衰退。虽然有些教授(包括法经济学创始人理查德·波斯纳)有勇气照照镜子,并建议进行重大改革,但老牌教授对变革的适应力却令人惊讶。终身教授制度(我出于其他原因支持该制度)可能也倾向于让学术界相对不愿接受挑战,即使他们的理论导致了糟糕的结果。在全球金融危机(或至少是上一次大危机)之后,我相信,对于那些一直说经济学界的某些皇帝没有穿衣服的人来说,现在有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