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革命带来了不同政策领域的融合。大量数据是其服务和商业模式不可或缺的部分,而这些公司的出现将多个领域融合在一起。与此同时,政策响应也变得支离破碎。
举一些问题变得更加相互关联和/或同时发生的例子:
竞争政策和数据保护:人们普遍认为,大型科技公司之所以能拥有如此强大的实力,是因为其拥有独特的数据访问权,而这对于想要与其竞争的公司而言,是一个进入壁垒。《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部分内容,例如在提供商之间传输数据的能力,是出于数据控制原则的考虑,但也有竞争方面的考虑。
知识产权 (IP)、创新政策和数据保护: GDPR 在某种程度上包含了处理我们信息的算法的透明度,但其中许多算法也是商业机密,而为算法提供的数据可能受到数据保护法的保护。与此同时,当前人们对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热情驱动因素之一是,许多知识产权都可以作为开源软件在GitHub等网站上免费获得。
歧视立法和数据保护:公司越来越多地根据个人特征数据 巴西电话号码数据 提供不同的服务和/或价格。这有时会引发这样的疑问: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歧视立法,正如最近围绕Apple Card 信用评级的争论所表明的那样。
国家安全、广告标准和数据保护:第三方收集的 Facebook 数据被用于向选民投放政治广告,但广告购买者的身份却不透明。人们普遍认为俄罗斯参与了其中的一部分支持,并参与了社交媒体上虚假信息的传播,但有关此事影响的官方报告尚未发布。
当然,这份清单并不是详尽无遗的。
连接与断开的响应
英国至少有一个部门专注于数字化,即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DCMS) 和政府数字服务部。然而除此之外,数字化无处不在的趋势以及日益引发的多重、相互关联的问题意味着我们拥有许多监管机构和大量数字化举措,尽管它们都在解决合法的担忧(至少在公开场合),但似乎并没有那么紧密的联系。
例如,英国有信息专员办公室 (ICO)、竞争市场管理局 (CMA)、知识产权局 (IPO)、广告标准局、通信监管机构 Ofcom 和国家网络安全中心 (NCSC)。还有人工智能办公室和数据伦理与创新中心等新举措。富尔曼对数字市场竞争的审查建议政府应设立一个促进竞争的数字市场部门,以促进竞争、创新和为消费者带来有利的结果。政府在其关于网络危害的白皮书中也提出了另一个独立监管机构。
参与其中的公务员无疑非常清楚协调这些不同机构和举措的挑战。然而,从实际角度来看,目前的多个实体结构显然不适合采取综合立场。任何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当人们谈论“联合”政府时,房间里会传来一阵苦笑。
政策反应的碎片化不仅仅是由于英国政府效率问题而造成的,还有其他原因:
问题的跨学科性质:所提出的政策问题本质上是跨学科的,需要来自技术、法律、经济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共同努力。一些重叠的政策领域也有很大不同。简单地说,数据保护往往是基于形式的,即法律限制了个人数据可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相比之下,竞争政策则更多地基于效果;如果发现某些活动有负面影响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则禁止公司做这些事情。[1] 也有提议认为,应该更加重视数字经济中的其他政策领域,例如消费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