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Apple,我们相信隐私是一项基本人权。然而,我们也意识到,并非每个人都以我们的方式看待事物。当然,将利润置于隐私之上的做法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些数据片段……作为个人来说每一个都是无害的……被精心组装、交易和出售……坦率地说,这个过程创建了一个永久的数字个人资料并确保公司更好地了解某人,就像这个人了解他自己一样......
在 Apple,据保护法。这应该植根于四项基本权利:首先,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收集的个人数据量的权利。公司应该有权对数据进行“去识别化”——或者首先不收集数据。其次,知情权。用户应该始终知道正在收集哪些数据以及出于什么目的。这是用户决定哪些数据收集合法、哪些数据收集不合法的唯一方法。其他一切都是装饰。第三,访问权。公司应该承认这些数据属于用户,并确保他们可以请求获得所收集的有关他们的数据的完整副本,或者在必要时将其删除。第四,安全权。安全是信任和所有其他数据保护权利的先决条件。
Apple 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 (Tim Cook) 在欧 多米尼加共和国电话数据 洲数据保护主管会议上,2018 年 10 月
令人困惑,对吧?因此,苹果一方面支持数据保护法,但另一方面又反对这样的法律。因此,如果连苹果公司都没有明确自己的定位,营销人员如何才能找到一种灵活而聪明的方法,同时为目标用户提供相关和个性化的体验呢?
收集个人 PII(个人信息)的营销人员必须确保他们能够提供最终用户的固定形式的同意(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假设没有主动反对自动构成同意声明是不够的。
未经用户明确许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敏感数据(例如信用卡信息或病史)用于定位或定位。
收集客户数据的营销人员必须制定明确的隐私政策,该政策可以随时查看,并详细说明如何收集和使用数据。
营销人员必须制定适当的数据治理策略,以确保对收集的数据进行适当的处理。这意味着用户可以了解公司如何使用数据,并有机会永久反对收集其数据。
公司还应密切注意确保所有合作的出版商和销售商充分遵守数据保护法。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公司不应仅仅出于责任原因在那里购买或出售广告空间。
GDPR 尚未对大型数据驱动型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CCPA 也要到 2020 年才会生效。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建议营销人员采取上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