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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深思熟虑我接受了这提议

Posted: Mon Mar 24, 2025 8:07 am
by pappu6329
反了当代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可视为“侵略行为”(《世界报》,2014 年 3 月 14 日)。这尤其适用于对整个乌克兰(而不仅仅是卢甘斯克和顿涅茨克分离主义地区)动用武力。尽管我公开表明了这些立场,但俄罗斯当局还是邀请我参与在国际法院 (ICJ) 和乌克兰就俄罗斯接管克里米亚的某些后果提起的两个仲裁法庭上为俄罗斯辩护。


同时重申了我公开采取的立场,并表示我将坚持这一立场,我的对话者没有反对。确实,我也曾写道,俄罗斯的入侵不足以取消入侵后组织的“全民公投”,以确认短暂的“独立”克里米亚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因为我确信(现在仍然确信)半岛绝大多数人口赞成这种统一。然而,虽然国际法保护国家的领土完整,但它并不禁止分裂,只要分裂符合有关人口的愿望,并能在实践中实现。在克里米亚问题上,普京先生违反国际法的罪行并不是他推动该地区脱离乌克兰并加入俄罗斯——毕竟,克里米亚是 开曼群岛资源 在 1954 年才脱离俄罗斯的——毕竟,克里米亚是在 1954 年才脱离俄罗斯的,尽管当时克里米亚还是苏联。相反,这是对进程的粗暴干涉,如果在没有这种干涉的情况下征求民众的意见,很可能也会导致同样的结果。确实,这需要对民主原则的信心和对人民自决权的真诚信仰。普京的俄罗斯压制一切反对派,禁止反战示威,对这些原则并不太在意。

至少克里米亚的“收复”是在没有流血的情况下实现的,如果这激起了乌克兰或鞑靼人口中某些边缘群体的反应,那么这些反应也只是微不足道的。我不相信乌克兰在国际法院提出的种族歧视指控——各国经常以此为借口,试图规避国际法院缺乏管辖权。也许应该通过顿巴斯相关人口的自由协商来鼓励类似的解决方案——明斯克协议并没有正面解决这个问题?

无论如何,乌克兰不是克里米亚,没有理由使用战争来强制改变基辅的政治政权或肢解乌克兰的领土——可能两者兼而有之。显而易见,国际法只承认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即在遭到武装袭击时进行自卫(《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或根据《宪章》第七章下的安理会决议。尽管普京先生口头上有所曲解,但俄罗斯显然无法进行自卫,即使是预防性的——这也不足以证明其正当性。当然,安理会也没有授权采取此类行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