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权仍然得到联邦层面的承认
Posted: Sat Mar 22, 2025 10:05 am
无论如何,由于前面提到的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并且不受州法律的干涉。该案源于一名德克萨斯州公民对一项州法律的上诉,该法律禁止堕胎,除非对母亲生命构成严重危险的情况。美国最高法院以7比2的绝大多数票数裁定上述刑法违宪,认为其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具体而言,法官们将妇女选择终止意外怀孕的自由归结为隐私权,隐私权是人类尊严的问题,不能被国家自由裁量的行为所推翻。相反,地方政府被要求保护孕妇的健康和潜在的人类生命,并且随着怀孕的进展,保护力度也会加大。
在妊娠初期,选择权掌握在妇女手中;在随后的时期内,国家可以采取干预措施,以适合母亲基本健康状况的方式规范 IVG 的获取;然后达到可存活阶段(即未出生的婴儿在母亲子宫外存活的能力),在此阶段,将重点放在胎儿 沙特阿拉伯号码数据 的潜在生命上并加以照顾,制定禁止堕胎的规则被认为是合法的,前提是当妇女生命受到危险时可以保证诉诸体外受精。这种阶段划分后来在“计划生育诉案”中被取消。 1992 年凯西案,允许州立法机构通过限制堕胎权的法律,这些法律也适用于怀孕的前三个月,只要这些法律不会给妇女造成过重的负担。因此制定了所谓的“过度负担测试”,根据该测试,任何旨在对孕妇选择权造成实质性障碍的措施都必须被视为不合法。
综上所述,美国堕胎权的未来岌岌可危,罗伊案裁决的先例表明,该案受到质疑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自称反堕胎运动人士的卡瓦诺大法官被提名为最高法院法官,他的投票将足以改变多数派的意见,从而推翻1973 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但这似乎并不令人放心。在这种情况下,堕胎权的监管权将回到州立法者的手中,导致最近批准的禁止性和限制性 IVG 法规以及罗伊案之前的禁令自动生效,这些禁令虽然不适用,但实际上却存在,因为它们在法庭上没有受到质疑,至今仍处于休眠状态。
在妊娠初期,选择权掌握在妇女手中;在随后的时期内,国家可以采取干预措施,以适合母亲基本健康状况的方式规范 IVG 的获取;然后达到可存活阶段(即未出生的婴儿在母亲子宫外存活的能力),在此阶段,将重点放在胎儿 沙特阿拉伯号码数据 的潜在生命上并加以照顾,制定禁止堕胎的规则被认为是合法的,前提是当妇女生命受到危险时可以保证诉诸体外受精。这种阶段划分后来在“计划生育诉案”中被取消。 1992 年凯西案,允许州立法机构通过限制堕胎权的法律,这些法律也适用于怀孕的前三个月,只要这些法律不会给妇女造成过重的负担。因此制定了所谓的“过度负担测试”,根据该测试,任何旨在对孕妇选择权造成实质性障碍的措施都必须被视为不合法。
综上所述,美国堕胎权的未来岌岌可危,罗伊案裁决的先例表明,该案受到质疑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自称反堕胎运动人士的卡瓦诺大法官被提名为最高法院法官,他的投票将足以改变多数派的意见,从而推翻1973 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但这似乎并不令人放心。在这种情况下,堕胎权的监管权将回到州立法者的手中,导致最近批准的禁止性和限制性 IVG 法规以及罗伊案之前的禁令自动生效,这些禁令虽然不适用,但实际上却存在,因为它们在法庭上没有受到质疑,至今仍处于休眠状态。